關于公開招聘成都高新區芳草街街道
公辦幼兒園編外(wài)聘用人員的公告
根據《幼兒園教職工(gōng)配備标準(暫行)》(教師〔2013〕1号)、《成都市幼兒園管理辦法》(成都市人民政府183号令)、《成都高新區教育文化體育局關于印發<成都高新區公辦幼兒園編外(wài)聘用人員招聘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zhī)》(成高教文體發〔2022〕2号)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拟于2024年春季學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wài)聘用人員6人。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xià):
一(yī)、招聘範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崗位情況
本次招聘職位信息、招聘人數、報考條件等詳見《崗位情況表》,請應聘者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及《崗位情況表》,完全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方可報名。
三、報名
(一(yī))報名、初審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發送至指定郵箱)。
2.報名時間:2024年2月19日9:00至2024年2月21日17:00。
3.選擇職位:應聘者認真閱讀公告及《崗位情況表》等信息,了解招聘相關事宜。根據自身情況和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确認選擇此次崗位,在附件下(xià)載并填寫《成都高新區公辦幼兒園編外(wài)聘用人員報名表》,将身份證、畢業證、一(yī)周内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考崗位對應資格證、無犯罪記錄證明(天府通辦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所獲榮譽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掃描成一(yī)份PDF發送至郵箱scqilian@163.com,郵件以“報考崗位+姓名+聯系電話”命名。
4.報名要求:
①應聘者須按照公告公布的崗位資格條件報名,否則将無法通過資格審查。請應聘者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及《崗位情況表》,完全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方可報名。
②報名時應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須真實、準确、完整。報名截止後信息不可修改,因應聘者個人原因造成錯誤的,或不完整填寫報名表的,後果及責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③應聘者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确無誤,在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後,應主動告知(zhī)招聘單位。若因本人填報聯系方式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造成的後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④有下(xià)列情況之一(yī)者,不得報考: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曾被開除中(zhōng)共黨籍、開除公職;有違法、違紀行爲正在接受審查;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fēn);應屆畢業生(shēng)在校期間受過紀律處分(fēn);有違反師德相關情況記錄;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法律、法規、相關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爲事業單位工(gōng)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5.篩選及資格初審:根據幼兒園用人需求(如從業履曆、專業特長等)和簡曆投遞情況對應聘簡曆進行初步篩選,對篩選出符合幼兒園用人需求的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主要審核是否符合公布的應聘資格條件,請應聘人員務必嚴格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不符者請勿報名。發送郵件報名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工(gōng)作将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若在任何一(yī)個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将随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yī)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四、考試
考試分(fēn)爲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筆試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以具體通知(zhī)爲準。對通過篩選及資格初審的應聘者,進入考核環節:
1.本次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爲: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其中(zhōng)食堂其他勤雜人員、安保人員隻開展面試,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其餘崗位筆試和面試都必須參加);本着優中(zhōng)選優原則,此次招聘設定總成績最低合格線爲60分(fēn),總成績60分(fēn)以下(xià)者,不予錄用。
(1)筆試:
①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均可進入筆試,最低開考需達到同一(yī)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進入筆試人數1:5的比例,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崗位,在征得招聘工(gōng)作領導小(xiǎo)組同意後,可适當下(xià)調開考比例或者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
②教師、保育員、行政輔助人員開展崗位專業能力測試筆試,筆試成績滿分(fēn)爲100分(fēn)。
③筆試通過人數确定方式:根據同一(yī)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按照1:3的比例篩選出對應成績排名靠前的人數,确定進入資格複審環節的人數。
④筆試時間及地址:另行通知(zhī)。
(2)資格複審:在面試前組織資格審核工(gōng)作,審核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實完整,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以通知(zhī)爲準。
應聘人員需提供材料有:《成都高新區公辦幼兒園編外(wài)聘用人員登記表》;身份證、無犯罪記錄證明(天府通辦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畢業證、一(yī)周内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資料詳見《崗位情況表》,需同時提供原件及A4紙複印件各一(yī)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
(3)面試:
①開考比例:資格審核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最低開考需達到同一(yī)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崗位,在征得招聘工(gōng)作領導小(xiǎo)組同意後,可适當下(xià)調開考比例或者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
②面試分(fēn)爲結構化面試和業務考核。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心理素質、儀表儀态、行爲舉止、思維能力和知(zhī)識面等。業務考核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業務能力素質,面試成績滿分(fēn)爲100分(fēn)。未在規定時間内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視爲自動棄權,不影響面試開考,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③面試時間及地址:另行通知(zhī)。
五、體檢與考察
1.根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同一(yī)招聘崗位總成績從高分(fēn)到低分(fēn)依次等額确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如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按面試成績中(zhōng)的業務考核成績排序)。
2.體檢需在衛生(shēng)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shēng)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zhī)3日内申請在指定醫院複檢1次。申請複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複檢結果爲準。
3.進入體檢的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因此産生(shēng)的空額,按照同一(yī)招聘崗位總成績(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如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按面試成績中(zhōng)的業務考核成績排序)從高分(fēn)到低分(fēn)依次等額遞補。
4.政審考察。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政審考察。
5.公示。拟聘人員在幼兒園所屬街道辦進行公示,公示期爲7個工(gōng)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拟聘人員的拟聘資格。
六、聘用及報到
(一(yī))經公示無異議的拟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内到單位報到并辦理入職手續。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爲自動放(fàng)棄。
(二)拟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報到時應當提供與原單位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
(三)拟聘人員由招聘單位進行統一(yī)管理,須服從對工(gōng)作單位和崗位的調配。聘用人員按成都市相關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咨詢和監督
爲保證招聘工(gōng)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工(gōng)作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本公告未盡事項,由成都高新區芳草街街道辦事處解釋。
咨詢電話:028-86137271
監督電話:028-85140133
咨詢時間:網上報名期間及法定工(gōng)作日9:00-12:00;13:00-17:00。
本公告未經許可,嚴禁非法轉載,若有侵權,追究其責。
附件1:崗位情況表.docx
附件2:成都高新區公辦幼兒園編外(wài)聘用人員報名表.docx